台湾官员财产申报被批没用 未能揪出一个大贪《台湾官员公布财产》
【环球时报综合报道】台湾“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”已施行20年,但效果不佳。台“监察院”的统计显示,“抓小官小吏申报违失,可;抓贪官故意隐匿财产,难”。有资深司法官员表示,至今未经由该制度发现任何一件贪渎个案,既然没用,不如废掉。
财产申报流于形式
据台湾《自由时报》3日报道,台“监察院”2日举行“财产申报法”施行20周年研讨会。统计显示,从1993年至2012年,“监察院”查核及裁罚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情形,总计约8.4万人申报,最后被裁罚者仅958人,裁罚金额也仅有9244万元新台币,“与那些贪官动辄贪渎上亿元相比,这些罚款根本只是小钱”。《台湾醒报》3日称,从被处罚对象来看,乡镇市和县市级民意代表占了6成以上;从被处罚的财产种类看,土地、债务及存款占大宗,尤其2008年修法后,以债务申报不实比例最高。
《中国时报》3日称,前“监察院”财申处处长洪国兴列举近年来发生的贪渎大案,如陈水扁案、林益世案等,但前“总统”陈水扁申报13次、前“行政院秘书长”林益世申报15次、台北市议员赖素如申报13次、前“消防署署长”黄季敏申报7次,这些人申报过程长达十余年,“监察院”却连一个贪渎案都没发现,显示财产申报制没能力发现贪渎迹象。有资深司法官员直言,财产申报上路20年,对肃贪毫无帮助,不如讨论是否废掉没有实益的制度。
主管官员也不看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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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猫先森本文地址:http://www.349167.cn/259.html发布于 06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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